关于食堂承包合同集合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堂承包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堂承包合同 篇1立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立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食堂承包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部分厨房设备,乙方承包后自主经营。
2、承包期内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之大型设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添置。
二、租金租期:
租期为1年,从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0 日。租金为 元/年,一年一付,先付租金后经营。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2、乙方权利义务:
(1)食堂交回时,损坏东西照价赔偿。
(2)按时交纳承包用度。
(3) ……此处隐藏8076个字……无效:①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承包合同;②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承包合同;③违背民主议定的承包合同;④采取欺诈、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签订的承包合同;⑤发包人无权发包的承包合同;⑥承包人私自转让、转包承包合同以及转包渔利的。
2、承包人在行使承包经营权时,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面完成各项承包指标,接受集体经济组织的必要指导和管理。承包人在承包期间,除按约定全面认真地完成各项承包指标外,还应当注意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承包土地不得破坏地力;承包山林不得乱砍滥伐;承包果园不得为短期收益而破坏果树的长期生长。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搞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发包人劝阴无效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加倍赔偿,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承包人不得擅自将承包合同转让或转包给第三人。转让是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承包人将承包合同转让给第三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不得擅自改变原承包合同的生产经营等内容,否则转让无效。转包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转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不得擅自改变原承包合同的生产经营等内容,否则转包合同无效。
4、承包人不得转包渔利。承包人承包后自己既不从事经营或生产活动,又不承担任何风险,坐收"管理费"或者高价转包的,属于转包渔利。如果转包的价额超出承包价额,而其超出部分大致接近于承包人的投资,加上由于投资应当获得的正常利润,可以视为合理;如果悬殊过大,则应作为转包渔利论处。转包渔利部分应当收归集体或追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