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合同

时间:2024-02-10 09:13:32
合作建房合同(集合15篇)

合作建房合同(集合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作建房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作建房合同1

公司职工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建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合作建住宿楼叁个单元,甲方出资土地,由乙方出资金额承建的形式合作。根据我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事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共有12户,甲方出资土地,乙方出资金额承建的形式合作。

2、乙方还建12户房屋给甲方,甲方每户分配新房屋一户,每户计面积约m。

3、楼层由甲方自行分配,水电开户由甲方出资自理。

4、此房屋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等一切证件由甲方出资办理,乙方只负责收续资料。

5、储藏室及车库甲方另行出资找乙方购买,价格甲乙双方面议。

6、余下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对外出售,甲方无权干涉。

二、工程范围

1、工程名称:合作建房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叁个单元住宅楼2

三、工程质量

要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精心施工,各种建筑材料进场,必须是国家认可的优质材料 ……此处隐藏20316个字……体指导司法实践,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房产纠纷案件时,人民法院大都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法律条文作为判案依据,而作为特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却极少被引用。

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的效力认定及处理问题的相关规定仍不够具体、明确,尽管由于房地产开发的特殊性,各地人民政府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之规定:“合同法实施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因此,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效力的认定及处理具体案件时,因现有法律、法规不够全面,缺乏可以直接具体适用的法律条文,同时,由于执法人员对理解和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存在差异,认识上的不统一,势必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定性及处理结果,导致同一类型、同一性质的案件在判决结果上的截然不同。中国加入WTO,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更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克服房地产立法与实践的严重脱节,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总之,应对房地产合作建房合同效力纠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房地产合作建房合同效力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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