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合同

时间:2024-06-28 18:19:29
农村建房合同(通用15篇)

农村建房合同(通用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建房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建房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续三、四层和后院补建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

1、工程地址:西安市************

2、本院后院补建:具体结构为双方商定的内容,灰土井八个,直径1.2米、深度3米,外边柱4根,400*400mm、钢筋为12*8根;里边柱240*300、钢筋为12*6根;圈梁、地梁为240*240、4根12#螺纹。柱子到3楼顶。

3、续盖三、四层:三;楼靠南边有240*240柱子4根(钢筋为12#*4根)有圈梁、用楼板。四层无有柱子、有圈梁、梁为240*240(钢筋为12#*4根)用现浇。施工要求符合民用房建设。

二、 工期:

1、 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 20xx年 月 日起至 20xx年 月 日止,共 60天

2、 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 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此处隐藏17920个字……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延伸阅读:学界关于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由定性的问题主要由以下两种观点。

1、应认定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应认定为承揽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合同法》第十六章对建设工程合同作了特殊规定,第二百八十七条明确该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本人认为,立法者将建设工程合同从承揽合同中独立出来,就是考虑到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性和安全性的特殊要求,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才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完善规范,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因此,将农村建房施工合同认定为建设工程合同符合立法本意。

此外,根据20xx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xx〕41号)第一次修正),“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隶属于第四部分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中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与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是并列的。因此,将农村建房施工合同认定为建设工程合同符合《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最后,从规范农村建筑市场秩序来看,司法机关将农村建房合同认定为建设工程合同,更有利于促进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实施农村建筑市场的配套政策,进一步推动农村建筑市场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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