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广告合同

时间:2024-02-08 21:21:28
电视台广告合同10篇

电视台广告合同10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视台广告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视台广告合同1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甲方为了开展业务工作需要,宣传公司特色业务,扩大宣传影响,增加宣传效应,拟在县、乡辖区范围内,利用新闻媒体广告宣传,经与乙方协商,双方合作该项宣传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协商如下:

一、甲方工作任务和要求职责:

1、甲方负责提供广告宣传内容,并且确保其真实合法。

2、职责: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广告宣传费用。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宣传效果。

二、乙方应尽的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广告内容播放,全天播放6次以上,同时,在每天19:30至22:30之间应当播放广告不少于2次。

2、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广告宣传内容、制作广告不得随意修改或变更。

3、严格按甲方提出的广告宣传播放时段和播放次数等要求播放。

4、乙方如果有违甲方广告宣传内容及播放要求时,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损失。发现一次未播,免费为甲方播一个月。

三、广告宣传播放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广告费用:总计¥8400元(大写:捌仟肆佰元整) ……此处隐藏10844个字……p>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合法的证明文件,对内容不实、表现形式不符合规定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2、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若引起纠纷,概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根据先付款后刊播的原则,按合同约定支付广告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发布广告并终止合同。

4、乙方保证甲方的广告按照合同如期刊播,若出现漏(错)情况,按实际次数在相应媒介补刊(播)相应次数,不退款,不终止合同。

5、凡在广播电视媒介播出的广告提前或延后未超过30分钟的,视为合同约定时段,如超过30分钟,则视为最邻时段,并按最邻时段收取费用。

6、凡在广播电视媒介指定具体位置播出的广告,首尾头条加收20%,第二条加收15%,第三条加收10%。

7、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因政府原因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乙方应在不可抗拒因素消除后顺延合同。

8、在广告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必须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的广告基础材料不发生变更,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重新订立相应补充协议,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9、在广告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若需乙方设计制作或修改广告,按乙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七、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审核: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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